美国人也加班。今年石英网发布的一篇文章就在讨论这个问题。
文章说,近期的一个调查显示,尽管美国经济改善,但50%的美国公司职员仍要面临加班,身体透支,而且很多是无偿加班,造成不满情绪,跳槽频繁发生。尽管要花费更多成本选择替代人选,公司也不愿意出钱解决员工跳槽现象。
文章说,2000年至2014年的员工生产力飙升21.6%,薪资和福利水平涨幅却只有1.8%。绩效管理咨询公司盖洛普估计,朝九晚五已经不是工作常态,因为智能设备的普及,全职职员每周的工作时长拉长到47个小时。
华盛顿智库平等成长中心(Washington Center for Equitable Growth)的研究发现,从事高薪职业的美国人多需要加班:30%管理层及律师每周工作时间超45小时;20%农业、渔业、林业从事人员需要加班;建筑师、工程师、及从事金融的人也需要加班。
研究还发现,美国的加班现象普遍存在是由经济不平等造成的。如果在经济上感到不安,即使是高收入人群也会用加班来证实自己的价值。过时的劳动法无法保证白领权益,也是造成美国加班现象的原因。
此外,在过去,一个工厂的产值及每个员工的创收容易计算,但如今衡量公司的效益变得更难,导致公司产生“员工工作时间越长就具有奉献精神”的错误想法。
美国虽然在1938年签署《公平劳动标准法》,规定用人单位要向雇员支付1.5倍加班费,但却没有明确说明受保护人群,如年薪在23,660万美元的雇员或合同工就不受该法保护。
去年,亚马逊职员爆料称,亚马逊每周的“正常”工作时长是80个小时以上,这也反映了加班情况在美国普遍存在。
虽然平等成长中心的研究没有明确给出美国加班现象泛滥的具体原因,但可以肯定的是,公司要负大部分责任。
谷歌、脸书等美国巨头在员工福利方面投资巨大,如免费小吃、休憩间、办公室配备医生和牙医,就是为了让员工待在办公室里。让现有员工加班,比雇佣更多员工分担工作要便宜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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