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请问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准备考上交的研究 内容: 第六条申请人基本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 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 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第七条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 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选拔办法第八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第九条符合申请条件者,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申请。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 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录取通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第十条主要项目申请、录取时间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1月5日-15日申请,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部分中外合作协议/项目需与外方合作院校/机构确认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略晚)。 3.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4.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项目申请时间:2015年11月15日-25日;人选申报时间:第一批2016年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2016年9月20日-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5.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4月1日-1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1日-1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6. 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①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4月1日-15日申请,7月公布录取结果。 ②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按照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7.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3月20-3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8.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9. 国外合作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发布时间:2024-12-04 11:23:42 来源:学历学位网 链接:https://www.xuelixuewei.com/article/88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