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留学基金委资助标准 内容: 法律分析: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 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法律依据:《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第五条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 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第六条 申请人基本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 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发布时间:2024-11-30 12:22:40 来源:学历学位网 链接:https://www.xuelixuewei.com/article/88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