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英国留学本科申请材料清单有哪些呢? 内容: 1、填妥的申请表格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3、最近几年的学习成绩单(英文件)4、有效地国际性英语语言考试成绩单(建议提供IELTS成绩单)5、两封老师的推荐信(如果是在职人员,建议提供一封雇主推荐信,一封老师的推荐信)6、个人陈述( 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验、特殊成就、兴趣、申请课程因素和未来计划 )7、简历表英国留学的签证申请材料清单有哪些? 英国是一个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是世界上高等教育最发达的国家之一,拥有世界顶尖的高等教育。 英国还拥有大量世界顶尖的高等学府,为英国和世界培养出许多杰出科学家和政治家等,因此每年有来自世界各地的留学生们前往英国留学。 现在又到了收获offer的时间了,收到offer之后接下来就是申请英国留学签证了,那么英国留学签证需要哪些材料呢? 申请注意事项A、在您的签证申请得出最终审核结果之前,您的护照将由英国边境管理局保管。 B、在您将申请材料递交到签证申请中心后,您将不能再补交材料。 签证官员将根据您当时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您将不能再通过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递交更多的材料。 C、必须递交原件未能递交原件,可能导致您的签证申请被延迟审核或被拒签。 请特别注意递交与出生,结婚,离婚及死亡等相关的原件材料。 如果确实无法递交此类原件材料,请递交经准核的副本。 在递交申请表格的同时,您也需要递交每一份支持文件的复印件。 所有的复印件应该清晰明了,除非是法律文件要求的特殊纸张大小,否则只能 用A4纸复印。 D、翻译如果您希望英国边境管理局的签证官员审理您的签证申请,您需要提供所有非英文的支持文件的翻译件。 任何翻译文件都需要与其相应的原件同时递交,以便核查。 所有翻译文件页上都必须包括以下信息:翻译者证实此翻译件为原件的准确译文翻译日期翻译者的全名及签字翻译者的联系方式签证申请中心提供翻译服务(为有偿服务)。 申请材料1、主课的无条件录取通知书(或者主课的有条件录取通知书 语言班的无条件录取通知书)(原件 复印件)获得正式的录取通知书是迈向签证的第一步,建议当拿到录取通知书之后一定要认真的了解其具体内容,同时还要核实是否存在有误信息。 如果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信息,一定要在第一时间与校方进行核实、更改。 2、cas 号码(CAS 中担保方涉及的相关证书,资质或其他证明的原始文件)这个号码相当于英国院校提供给申请者的签证邀请函,代替了之前的visa letter。 没有这个号码是无法进行签证的。 因为该号码是以电子版的形式颁发的,所以一定要注意保存好,千万不要将邮件删除。 3、护照(尾页签名,首尾页复印)至少六个月有效期的现有护照,至少在同一页的正反两面有签证空白页,以及已用过的旧护照4、语言成绩单(原件 复印件)证明学生的语言能力的文件,英国留学通常是雅思成绩单。 5、学位证 毕业证(原件 复印件)证明申请者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并获得学位的文件。 6、本科成绩单(原件 复印件)提供申请者本科成绩的文件,有些学校对对申请者提出gpa达到多少的要求。 7、存单或者存折(原件 复印件)证明申请者是否具备支付学习期间所需费用的能力。 资金也是签证过程中的重点之一,如果这方面准备不充足的话,也会导致签证失败。 8、存款证明(原件 复印件) (银行存单,存折,或正式的银行对账单)这个是与存单或者存折联系在一起的,去银行开就可以。 资金可以存在您自己名下,在联名帐户中,而您需为帐户持有人之一,或者在您父母(一方或双方)/法定监护人名下。 如资金在您父母(一方或双方)/法定监护人名下,您必须递交户口本,出生证明,以及父母签名的信件,同意为您的学习提供资金的支持,并确认与您的关系。 9、签证照片一张您最近的,护照照片尺寸(45mm高X 35mm宽)的彩照。 这张照片应该为:1。 浅灰色或白色背景,聚焦准确,清晰无阴影,,照片纸张良好。 2。 用标准相片纸打印。 3。 申请人面部无遮挡物,无太阳镜或有色眼镜,头戴物(宗教或医疗原因除外),嘴唇自然闭合(不微笑,皱眉或扬眉),面部朝正,眼镜直视前方。 4。 最近六个月的近照,并能反映您的真实容貌。 这个照片自己提前照好就可以,签证申请中心也提供该项服务,但是收费会比外面的照相馆贵一些。 10、押金的收据(如果有的话)有些学校会要求你被录取之后交付一定的押金,建议在交付押金之后一定要及时和学校索要押金收据,并妥善保管。 11、签证申请表格 (包括:签字后的VAF9签证申请表(VAF9 PBS) ,签字后的附表8自我评估表Appendix 8 self-assessment form)签证申请表可以直接从签证申请中心下载,既可以直接机打,也可以手填。 以上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发布时间:2023-04-24 11:21:37 来源:学历学位网 链接:https://www.xuelixuewei.com/article/23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