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在西安就业并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入户材料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入户介绍信,介绍信中要将单位性质、注册地址、申请人的工作岗位以及日常工作地点等情况写清楚;
(3)申请人入户申请书,申请书中要将本人及随迁人户籍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诸要件逐项阐述清楚,要亲笔签名落款;
(4)申请人所在企事业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上证、照登记机关可以是省、市主管部门,但登记的地址必须在城十区;
(5)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原件,实际缴费要满五年,缴费单位必须与上述用工单位一致;
(6)申请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劳动合同期限应同步于社会保险实际缴费累计满5年之规定,即合同期限累计满5年,可以与不同单位签订,但用人单位都必须符合上述条件(上述所审核的证、照以及劳动合同中登记的的名称必须与用人单位名称一致,还应在有效期内);
(7)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复印件)和物业部门出具的入住证明,房屋持有人为申请人配偶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8)随迁配偶的未就业证明(外地迁入我市的人员在我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缴纳社会保险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视为在外地无业,可提供以上证件、证明,不需要出具未就业证明);
(9)入户人员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16周岁以下人员不提供)。
办理地点
西安市雁塔区明德门派出所
电话:
地址:长安南路136号
西安市阎良区胜利路派出所
电话:
地址:西安市阎良区胜利街29号
西安市长安区子午派出所
电话: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子午街办子午北街7号
扩展资料:
西安买房落户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
1、非西安市户籍居民
2、2015年7月1日(含)以后,在西安市市区内购买商品房或者二手房住房。商品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3、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4、满足所有条件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住房情况查询结果证明》(要注明网签时间)。
其他情形
申请人主动提出以下需求的,还需提供:
1、申请配偶、子女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信息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证明。
2、如委托他人提交申请,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在所购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提交申请;
2、窗口审核。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通过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发给户口簿;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参考资料:西安落户政策细则-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