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就读贵阳市的公办小学需要条件:1、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含8月31日)以上,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片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2、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手续须出具以下材料:《入学通知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和健康手册。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的购房证明或租房证明,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有稳定职业(打工合同证明材料)、依法纳税的,其子女接受基础教育按照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