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派或者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办理留学人员引进,办理北京市或 者其他地区的户口:
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360 天以上);
4、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要在国外取得硕士或者以上学位,并且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按要求把所有申 请材料递交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受理;
5、申请到其他省会城市(不包括上海、深圳)落户的需要大学本科以上或者以上学历。
留学生成都落户政策2017年的相关内容,在国内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学士及其以上学位并在海外学习或进修1年以上,到我市工作的回国人员。
(一)本人入户
1、入户申请表(原件)
2、入户人员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成都人事厅出具的《海外留学人员身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回国人员护照 (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6、留学回国人员就职企业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加盖鲜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