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放宽落户条件:本科直接落户,专科需缴6个
发布时间:2025-04-24 13:19:01 | 来源:学历学位网

3月18日,苏州下发《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包括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即可申请落户等,2020年5月1日起执行。通知显示,有来苏州就业意愿,三类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包括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通知同时要求,上述人员中博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通知还公布了已经在苏州就业并交纳社会保险的人员的落户条件,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对于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失业未婚子女随迁到合法稳定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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