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19落户最新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5-04-21 14:06:06 | 来源:学历学位网

青岛2019落户实施细则:

1.购房落户

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购房落户由原来要求购买100平方米无贷款新房,调整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不再设定一二手房和有无贷款限制。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可申请落户。

2.人才落户

根据新政,50周岁以下博士生、硕士生,4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非全日制也可)人员,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以申请“先落户后就业”,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可以通过单位到单位注册地人社局申请办理人才引进落户,个人无房产且单位无集体户的可以申请落户市或区人才集体户,预计将于4月中旬开始受理。

根据新政,全日制专科学历申请人才引进落户取消了社保年限限制。

3.投靠落户

根据新政,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可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市内夫妻投靠迁移落户,不需要无业、失业证明。

4.积分落户

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1年;

(三)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四)无犯罪记录。

根据积分体系表按照积分排名顺序确定落户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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