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办理上海居住证满7年可转上海户口,办理上海户口新政策:人才引进(政策)提高到博士,夫妻分居(政策)难度陡增 介 绍: 一、人才引进政策(可以办理的情况): 1、本科学历层次:本科有学位,高新技术企业做技术方面的工作,毕业3年以上; 2、硕士学历层次:硕士有学位,理工科类专业,毕业2年以上; 3、高级职称层次:本科有学位,高级职称已评上3年以上者。
可随迁配偶和小孩。 4、博士,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级人才; 5、省、市级奖项的特殊人才。 ★注:留学人员需国外本科以上学历,国家教委认可的学历,办理户口特价优惠。 二、夫妻分居政策(可以办理的情况): 1、结婚时间不限的可以办理的情况: (1)配偶一方是高级职称; (2)配偶一方是博士; (3)配偶一方是获省部级奖项者; (4)上海户口方是中级职称3年以上者; (5)上海户口方是本科有学位,专业是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者,并单位是高新企业; (6)上海户口方单位是集成电路企业者,而上海户口方是技术岗位的,并单位是高新企业; (7)上海户口方是硕士,在沪工作3年以上者。
2、结婚满3年可以办理的情况: (1)上海户口方有中级职称但不满3年; (2)上海户口方是硕士,毕业3年; 3、结婚满5年可以办理的情况: 上海户口方高中以上学历,外地户口方中专以上学历#####(一)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退休后(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要求回沪落户,且在沪居住满3年,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准予其在本市落户:1、退休人员的子女均在本市居住的,准予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2、退休人员要求回沪投靠配偶的,准予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其16周岁以下或普通中学就读的子女可以随迁;3、退休人员在本市无子女,但其在沪的父母身边无子女和孙辈照顾的,准予在其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4、退休人员在上海和外地均无子女,外地又无亲可投,本市亲属(指兄弟姐妹)愿意接受且有居住条件的,准予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5、退休人员在上海和外地均有子女,原则上应投靠外地子女。
但退休人员本人或子女在高原、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或从事流动性职业的,以及退休人员本人身患严重疾病需回沪治疗的,准予在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一方先退休,准予先回沪落户,其16周岁以下或在普通中学就读的子女可以随迁。(二)夫妻双方均系原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退休后,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准予回沪落户,其16周岁以下或在普通中学就读的子女可以随迁:1、申请落户地为市区以外及浦东新区沿江街道以外的地区;2、已在沪购买新建住宅(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解困标准);3、在本市有祖传私房。
#####外地毕业生如何落户上海 为构建上海市人才高地,满足上海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上海市将进一步加大吸引毕业研究生和优秀高校毕业生的力度,简化引进手续,将采取引进毕业研究生和优秀高校毕业生满足规定条件的学生可先办理落户许可,落实就业单位后可直接取得上海户籍的办法。
一、引进条件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均可取得落户许可: 1、经培养单位认定合格的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 2、曾荣获省市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通过国家211初审高校的本科毕业生; 3、经省、市级有关技术、专利部门认定的有创造发明、技术改革、产品专利等成果的本科和本科以上毕业生。
二、申请程序 符合以上条件的毕业生可直接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提出在上海落户许可的申请,并准备好以下申请材料: 1、毕业研究生 1由培养单位出具毕业生推荐表;2由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表;3由培养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4荣誉证书和计算机、外语等级证书。
2、优秀高校毕业生 1荣获的省市级荣誉证书;2由培养单位出具毕业生推荐表;3由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表;4由培养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5获得的荣誉证书和计算机、外语等级证书。 3、本科毕业生 1获得国家颁发的发明专利证明等;2由培养单位出具毕业生推荐表;3由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表;4由培养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5荣誉证书和计算机、外语等级证书。
毕业生可携带以上证明,到胶州路601号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申请手续,经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审批同意,取得进沪许可,本申请办理时间为每年1月1日到6月30日,进沪许可一年内有效。